高级海员学员可以选择的专业有两个,即航海技术(船舶驾驶)和轮机工程(轮机管理)。航海技术专业学员正式工作后可以任职和提升的职务有:三副、二副、大副、船长,轮机工程专业学员正式工作后可以任职和提升的职务有:三管轮、二管轮、大管轮、轮机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目前实施的船员管理规则规定,三副/三管轮换取二副/二管轮证书是免试的,取得12个月相应海上工作资历后即可,二副/二管轮提升大副/大管轮在取得相应海上工作资历后须经过海事局的适任证书考试,同样大副/大管轮提升船长/轮机长,在取得相应海上工作资历后也须经过海事局的适任证书考试。为了让您更多地了解不同职务船员的工作内容,以下是我公司《国际安全管理体系》中规定的船员职务规则,供您参考。
船员职务规则
总则
一、 为了明确岗位责任,有秩序地组织生产和工作,特制定本职务规则,全体船员均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违反。
二、 船长是船舶领导人,在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对公司经理负责。船长对船舶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仍负有重要责任。
三、 船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
1. 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地履行各项职责;
2. 奉公守法,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3. 发扬民主,谦虚谨慎,团结同志;
4. 关心群众,做好船员的政治思想工作。
四、 全体船员应当:
1. 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和中国海员的光荣传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两个文明的建设;
2. 明确为货主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安全优质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
3. 牢固树立安全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4. 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严守机密;
5.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涉外纪律和海关规定,维护祖国的尊严和利益,维护企业和中国海员的声誉;
6. 努力学习政治、文化,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7. 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船 长
一、 船长是船舶领导人,在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对公司经理负责。领导全体船员贯彻执行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以及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和命令,安全优质地全面完成运输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保证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在船上的有效运行。
二、 搞好船舶经营管理和经济核算,积极领导并组织增产节约,热情支持船员的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船舶运输效率,做到安全优质,多装快跑,按公司规定的权限主动承揽货载,尽力减少亏舱,增加收入,注意节约燃润物料的消耗,注意了解港口收费情况,做好现场事实记录,严格审核和签署港口使费以及其它各种费用单账,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三、 及时向全体船员传达公司下达的运输生产计划和各项定额指标,提出全船保证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在执行计划的过程中,适时地总结经验,修改补充措施。
四、 带动各级干部船员深入群众,结合生产业务,主动做思想政治工作。
五、 定期召开船务会议,坚持安全活动日制度并做好记录。布置检查全船工作,妥善解决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六、 审查和批准大副编制的货物配载计划,有权拒绝装运违反运输规则的货物,严格执行载重干舷规定,不得超载,装卸危险品、重大件或贵重货物时,应责成大副监督装卸,必要时亲临现场监督。
七、 领导全体船员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各项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制度,养护检修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船舶适航状态和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确保船舶安全生产。
八、 严格遵守有关航运方面的各项国际公约、规则,尤其是国际海上防污染公约及各国有关防污染的规定,领导制定本船的防污染具体措施,经常检查和督促全体船员认真执行。
九、 教育船员遵守各项涉外规定,遵守所到港口当地政府的法规和港章,尊重当地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时刻注意维护国家的尊严和权益。
十、 安排好船员的工作和生活,有计划地组织船员开展业余文化、技术业务以及在实践中的培训。
十一、 经常对船员的技术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定期作出鉴定,及时提出对船员奖惩、升降的意见。
十二、 船舶遇到或发生重大问题,应迅速向公司请示报告,并按公司指示执行。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船舶安全,防止污染环境,维持船上秩序,船长有权采取决定性行动。
十三、 船上发生偷渡或犯罪案件时,并负责出面对外联系和交涉。
十四、 当受到军事威胁、挑衅和进攻时,应与政委慎重研究及时采取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应急电公司请示报告。
十五、 应定期检查《船员服务薄》,健康证书等证书的有效期,按照规定如有到期的,抵港后应立即办理签证。
十六、 航行中如发生必须送岸抢救的危急病人时,应立即电告公司。同时,应迅速驶往最近的有足够医疗条件的港口。
十七、 审核并签署应变部署表后公布实施。定期主持各种演习,坚持每日对船舶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十八、 按规定认真审阅并签署《航海日志》,监督对《航海日志》和《电台日志》的正确记载。
十九、 亲自保管船舶公章,重要文件,船舶证书和除鼠证书,经常检查证书的有效期,及时办理申请检验或换证。
二十、 开航前船长职责:
1. 应及时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各项开航准备工作。
2. 督促二副备齐并改妥所需海图和各种航海资料,制定出安全经济航线,召开驾驶员会议,部署航行计划,说明航线特点和注意事项。
3. 主持航前会议,检查开航前各方面的准备情况,船舶是否处于适航状态,检查本航次所需的燃润物料、淡水、伙食等是否按计划备足。
4. 检查运输单证及港口文件是否安全,船员是否全部到船,已否办妥离港手续。
5. 确认本船新上岗人员适当熟悉其SMS职责。.
二十一、航行中除督促全体船员严格执行值班与联系制度外,船长应特别注意:
1. 船舶进出港口,靠离移泊,能见度不良,通过危险航道,或在备车状态航行时,必须在驾驶台亲自指挥,通过狭水道和船舶密集海域,航行礁区或遇恶劣天气时,也应上驾驶台指导。
2. 严密掌握潮汐、海流、风向风力的变化和助航仪器的误差、充分运用各种方法正确测定船位,及时修正航线,使船舶经常保持在计划航线上航行,经常检查和监督各驾驶员同样做好此项工作。
3. 发现值班驾驶员采取的避让措施或变换航向不当时,应立即纠正或亲自指挥,直至确证本船已避离危险为止,亲自主持关键转向点的转向。
4. 密切注意气象变化,及早采取防避台风和暴风的措施,督促电台按时收录气象资料,组织并督促全体船员切实做好抗风防浪的准备。
5. 能见度不良时,应利用一切可行手段特别加强了望,适时使用安全航速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附近有船舶时,要充分利用甚高频无线电话联系并协调安全避让措施,督促值班驾驶员作系统的雷达避碰图。切忌盲目转向,确保雾航安全。
6. 锚泊时应根据水深、底质和周围环境选择锚位,再加上水文气象等情况加以综合考虑,布置值班注意事项,经常督促检查值班船员认真执行锚泊值班职责。
7. 夜间航行或锚泊时,应将航行指示和注意事项或者其它重要布置明确记入“夜航命令薄”,任何时间当值班驾驶员唤请时,应尽快到达驾驶台。
8. 督促大副按时检查所载货物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通风、加固等有效措施以保护货物安全,锚泊或待卸期间也应按时通风,发现货损、应立即组织船员抢救,防止扩大损失。
9. 有责任保证引航员登离船时的安全,认真监督引航员的引领操作,不可放弃指挥的责任,如引航员操作不当,应立即纠正,必要时可以中止他的引领工作,要求更换引航员。
二十二、在本船应变或救助他船时,除应参照执行应变制度和各类事故报告制度外,还应特别注意:
1. 当本船与他船碰撞后,应将本船的船名、国藉、船藉港所属公司名称,出发港和目的港,以及本船受损情况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船长的签字证明,同样,也应取得对方的相应资料并予以签字证明,如果对方有船沉、人亡的危险,应在不严重危及本船安全的条件下,积极领导本船船员救援对方的人员、船舶或贵重货物。
2. 船舶发生海难时,应积极领导和组织全体船员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奋力抢救,并急电报告公司,如船舶面临严重危险确须他船救助时,应按规定呼救求援,当来援船提出签订救援合同时,要郑重斟酌条款并妥善处理。
3. 经过努力而船舶无法挽救且将危及人身安全时,应慎重作出弃船决定,如时间许可,应急电简要报告公司。弃船时,指挥船员应有秩序地离船,督促有关主管船员携带必须携带的航海文件,亲自携带国旗和《航海日志》最后离船,弃船后船长对船员仍保持完全的职权。
4. 航行途中,如发现有碍航行安全的情况或被弃船舶时,应及时向附近海岸电台和船舶通播安全电报并电告公司,将情况记入《航海日志》。如果公司指示把弃船拖往附近港口,应将经过情况连同《航海日志》摘录书面报送港口政府机关并抄送船舶代理,取得港口政府机关的签字证明。如在国外,还应报告当地的我国领事馆。
5. 接到他船的呼救信号或发现附近有人遭遇生命危险时,只要对本船没有严重危险,应该尽力救助,如被援船系外轮,应争取与对方签订援助合同。
6. 船舶发生事故或在航行中遭遇恶劣天气,如认为船舶或货物可能受到损害时,应按海事处理的有关规定写出海事报告书或海事声明,连同《航海日志》摘录,一并在船舶抵达第一个港口时送交有关部门签证,按需要申请检验,并妥善处理。
二十三、修船时船长有责:
1. 认真审批各部门修理计划,汇总成厂修工程单,确定自修项目,一并报送公司。进厂前开好进厂会议,组织船员做好监修和自修的准备工作。
2. 修理过程中经常检查工程的质量的进度,尤其是重点工程的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问题,督促各部门严格对厂修工程的监修和验收,努力完成自修工程,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修船任务。
3. 进坞后,会同轮机长和大副认真检查船壳和水线以下各种装置,责成他们做好测量记录,将检查情况记入坞修文件。
4. 切实做好修船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全体船员认真制定和落实防火、防爆、防冻、防偷、防工伤、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二十四、接收新建、新购船舶时船长应:
1. 做好组织、思想、物质等各种准备工作,加强与监造组或接船代表的联系和合作,领导船员研究并熟悉船舶性能技术指标、合同规定和接船舶程序,制订出接船计划和具体措施。
2. 组织船员做好对口交接,认真清点各种属具、备件、工具、物料、证书以及图纸和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按照合同规定并参照有关规范做好试车、试航和各种设备的验收工作。
3. 组织船员进行技术练兵,迅速掌握船舶和各种设备的性能、特点和使用方法及操作规程。
4. 办妥各种船舶技术证书,部署受载或各项开航准备工作。
大 副
一、 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在船长的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负责驾驶部行政管理、货运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生产、增产节约、船员培训以及船员工作管理等工作。担任航行、停泊值班。工作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劳动纪律,搞好团结协作。负责驾驶部新上岗人员SMS的熟悉职责培训。
二、 业务工作
1. 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本船船务会议的决定;制订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经常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好甲板部船员的思想工作,搞好部门内和部门间的团结协作。
2. 掌握货舱结构、船舶稳性及积载资料;装卸设备、属具性能,舱内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
3. 根据货物种类、数量、特性、标号等充分利用舱容和载重量合理配载,送船长审批后执行。
4. 装卸前,开好碰头会,检查货舱,确认合格后,联系安排看舱,布置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做好装卸准备。
5. 装卸中,密切联系港方,加强配合协作,争取快装快卸,指导监督货物数量、质量、推放、隔票、衬垫加固绑扎、通风等情况,确保货物质量。
6. 装运危险品、重大件或贵重货物时,应按规定申请办理装运手续,并在现场监督指挥。
7. 装卸完毕,审阅签署货物交接单据,并将货物积载和装卸情况、问题和经验详细记入货物积载薄,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处理货损货差申请办理出入港签证手续。
8. 在油轮还必须安排装卸程序:装各种油前,领导清舱,联系验舱,检查试验有关管系、阀门,采取措施,严防混油;装卸中,布置水手长或木匠正确启、闭呼吸阀门;装油毕,做好油位、油温测量记录工作。卸油前,会同油区测量油位、温,商定承受压力,并布置有关人员执行;卸油毕,检查各舱收净。
9. 编制预防检修计划,负责船体、舱面建筑、设备和工、属具的保养维修,确保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管理技术资料,认真做好归档工作。
10. 执行《船舶消防、救生应急部署表》的有关规定;并将演习情况记入救生、救火演习记录簿,负责申请添装淡水备足粮食,并负责每月检查各水舱情况,发现异常,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报告船长。
11. 做好防暑降温,防寒防冻,制订全船作息时间,分配船员卧室;保管舱室备用钥匙;负责部门考勤、安排甲板部船员值班编制、请领材、物料及用品,检查消耗、库存情况,合理安排。
12. 负责船舶医药领发管理工作,当船长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执行职务时,在新任船长到任前,临时代理船长职务。
三、 航行工作
1. 开航前,检查本部门人员是否到齐,各种手续是否办理完结,并会同机舱人员试车,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
2. 进出港,系泊作业,锚泊、调头时,在船首备锚、了头,将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报告驾驶台,并按船长指示指挥现场工作。
3. 航行中,根据货运要求,严格掌握货舱通风确保货物的运输质量。
4. 大风浪来袭前,布置、检查锚、舷梯、救生艇、吊杆、货物、易移动物件的绑扎加固情况,有关水密门、窗、孔的关闭情况,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5. 按时拟发船位报。
四、 修船工作
1. 进厂前,提出部门厂修、自修计划,制订安全措施,做好准备工作,油轮特别要做好货油舱、干隔舱、管系、阀门的清洗、通风、测爆工作。
2. 进厂后,密切厂、船协作;掌握修理进度、质量,缩短修期;领导自修工程,检查安全操作,防止事故;验收厂修工程,做好记录,向厂方索取技术资料。
3. 进坞后,检查水线以下部分、出水孔、船底塞及舵装置,确定坞修工程;出坞前,验收并确认上述工程均已修复装妥。
二 副
一、 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担任航行、停泊值班,负责助航仪器、设备、海图、驾驶室信号、图书、表册及文件等管理工作。
二、 业务工作:
1. 管理各种助航、气象仪器、及备品、备件:定期检查、测算各种仪器误差,做好记录,联系修理不能自行解决的仪器故障;管理养护对讲机、汽笛、拉索、信号旗、计程仪,测深锤等;按时进行天文钟,时钟的校对及上弦;检查各种声响,保证正常使用。
2. 负责管理海图、航海书籍、航海参考资料、航行通告及各种记录簿等,并及时登记改正,正确填写航海仪器和航海图书资料清册。
3. 管理驾驶台、海图室和所管属库室的环境卫生。
三、 航行工作:
1. 开航前,备齐需用海图、图书及有关资料。
2. 航行中每天中午拟报船位,并与机舱校对时钟。
3. 进出港口,靠离移泊时,在船尾按船长指示指挥工作,并将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报告船长。
四、 修船工作:
负责检查和向大副提出所管设备的修理项目,做好大副分配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 在船舶没有电子员(报务员)情况下,二副还要履行电子员(报务员)的所有职责。
三 副
一、 三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执行航行和停泊的值班职责,并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配备与保养,负责现金、表册及文件的管理工作。
二、 业务工作:
1 .管理全船消防设备、器材和火警设备,定期检查更换保养,保证铭牌、标志鲜明有效。
2. 负责管理救生艇(筏)、其它救生浮具及其属具、备品,保持清洁完整,定期更换淡水和食品等;保持各种救生信号的有效期。
3. 负责配置救生衣,经常检查是否放在指定位置,按期试验,若有损坏应即修复或更换。
4. 编制船舶应变部署表及船员应变卡,经大副审核、船长、政委批准后公布执行。定期向船员讲解救生、消防知识。
5. 保管船用现金;领发船员工资、票证;办理业务杂支报销,制作现金支付表及出勤报表。
三、 航行工作:
1. 开航前,启动电罗经、车钟、声光信号、电话、传话器、助航仪器等,将本次装货品种、吨数、旅客人数、吃水等记入《航海日志》。
2. 进出港口、系泊作业,调头时,在驾驶台执行传达船长命令,正确记录车钟和时间,重要船位和有关情况。
3. 航行中替代大副吃晚饭值班。
四、 修船工作
负责检查和向大副提出所管设备的修理更换项目,做好大副分配的其他各项工作。
助理驾驶员
一、 助理驾驶员在大副的直接领导与安排下,协助驾驶员工作。
二、 应熟悉并遵守值班,联系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规章,航行时随大副值班,停泊时一般情况下可按大副的部署和具体指示代大副值班和管理货物装卸。
三、 进出港口,靠离移泊时,在船首按大副指示进行工作。
四、 根据船长指示,做好船舶经济核算的制表工作。
五、 按大副指示,协助保管甲板部的备件、物料、属具目录清册,会同水手长,木匠定期清点、统计。
六、 持有驾驶员证书的助理驾驶员,当三副因故不能工作时,按船长决定可代理三副工作。
七、 应努力学习驾驶员的职责和技艺。
水手长
一、 在大副领导下,带领水手执行预防检查、保养维修、清洁船舶、管理粪便舱等工作。担任停泊值班。
二、 召开工前会,安排日常工作,布置安全措施,检查进度,确保质量。
三、 负责船体、甲板、舱面建筑、设备、属具、帆缆的清洁、保养维修等工作,保证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四、 安排水手值班、了头班次。
五、 负责管理各种救生、堵漏设备、工具。发生海损时,领导水手奋勇抢救。
六、 开航、抵港前后,领导水手做好装卸准备工作。
七、 进出港、系泊、抛锚作业时,做好航首准备工作,并听从大副指挥,进行了望和领导水手工作。
八、 修船时,领导水手进行自修工作。检查验收厂修工程。
九、 定期清舱,提出物料、工具申请计划,修旧利废,厉行节约。
木 匠
一、 在大副、水手长领导下,负责木工工作,保管工具、物料,每月提出请领计划,保持工作间整洁,担任停泊值班。
二、 定期检修各种门窗,负责检查,清理污水沟,黄蜂窝及有关管系。管理淡水舱手摇泵,自动舱盖活动,水密部分,做好开封舱工作。
三、 按规定测量淡水舱、压水舱、污水沟、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大副或值班驾驶员。负责添装淡水,按照驾驶员布置注入、打出、驳移压舱水(木匠不在时,由水手长负责)。
四、 负责检查、清洁、润滑和操纵锚机,进出港前,试锚机、按大副布置备锚、抛锚、起锚、固锚、绞缆。
五、 负责保管堵漏木料、木器、工具。
六、 修船前,向大副提出所管设备修理项目。
七、 在油轮,负责检查保养所属装卸油阀门,货舱空气管及呼吸阀门;测量油位、油温、检查油舱,听从二副布置,启闭呼吸阀门,负责货油加温、降温,检查封舱,阀门关闭情况。
一级水手
一、 一级水手在值班驾驶员和水手长领导下,执行值班职责或参加维修保养工作。
二、 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切实执行值班制度的各项规定,开航前应做好试舵,检查航行灯,备要需要的旗号和信号等准备工作。
三、 航行中按船长或值班驾驶员或引航员的口令正确操舵,当口令不一致时,应以船长的口令为准。不掌舵时除进行工作外,必须认真了望。
四、 按值班驾驶员指示正确转换操舵仪的工作状态。
五、 负责驾驶台的整洁;负责信号旗、手锤、机械测深仪等的养护工作;按二副指示润滑操舵仪的传动装置和对舵杆轴承加油。
六、 根据需要执行抛锚、锚机操作、测量水舱和污水沟(井)等工作;按大副指示参加系泊带缆。
七、 不参加轮值时,在水手长安排下,参加系泊带缆,收放舷梯、安全网、引水梯和敲铲、油漆、清洁等维护保养工作,上高舷外工作,起落吊杆和开关舱、清舱洗舱、看舱理货、绑扎货物、拆装检查装卸属具,接插编结绳索具,缝补帆布,收放救生艇(筏),消防救生堵漏,了头,以及大副和水手长指派的其它工作。
八、 有责指导和帮助二级水手进行工作的提高技艺。
二级水手
一、 二级水手在水手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值班时听从值班驾驶员指挥。在工作中还应接受一级水手指导。
二、 在水手长安排下,参加系泊带缆,收放舷梯安全网和引水梯、敲铲、油漆、清洁和维修保养,上高舷处工作,起落吊杆和开关舱,清舱洗舱看舱理货,绑扎货物,拆装检查装卸属具,接插编结绳索具,缝补帆布,收放救生艇(筏),消防救生堵漏,了头以及大副、水手长指派的其它工作。在客船上还应参加火警巡逻值班。
三、 协助一级水手收放引水梯并进行机械测深。
四、 在安全原则下,经船长同意在一级水手指导下学习操舵,进出港口和过运河时不得操舵。
电子员(报务员)
一、 电子员(报务员)在船长领导下,负责本船无线电通信工作。
二、 负责迅速、准确地完成无线电通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通信保密规定,确保机密安全。
三、 全面负责本船无线电通信设备的技术管理,做好无线电通信设备的管、用、养、得意修理等工作,努力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四、 应坚持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并负责对实习人员的培训和带班实习,要制定培训计划,经常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和考核实习人员的技术业务能力。
五、 具体负责
1. 部署无线电通信的各项工作,并正确执行现行的国内、国际各种电信规章制度。
2. 当本船遭受海难或发生其它危急情况时,不得擅离职守,弃船时应销毁秘密以上等级的文件资料,亲自携带电台日志和电台执照,按船长的命令离船。
3. 除按规定处理开放的公众业务外,只能受理经船长和政委按分工职责范围内签发批准的电报、电话。
4 通信中遇有政治性问题时,应即报告船长和政委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如无相应的规定,可按船长、政委的指示处理,并详细记载,事后书面向公司报告。
5. 保守通信秘密,不得透露或变相透露来往电报或电话的内容。
6. 保管电台文件、电稿,统计报表的总结材料。
7. 船从外港返抵公司所在港口时,应携带电台日志送交通信处审阅并报告工作,在任何港口应尊重和接受通信导航监督员对本船工作的检查指导。
8. 航行中应每天查阅电台日志和报底电稿,检查服务员所做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清并设法纠正。
9. 直接负责通信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检修。
10. 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排除和抢修。确实无法修复时应报告船长并提出措施和建议。
11. 编制各种设备的备件、工具、物料、仪表和请领申购计划,经船长审批后,报送公司通信公司。不属于通信公司审批供应的部分,应另列清单送交大副。
12. 请修设备应制单报公司主管部门,在外港请修,应经公司批准,来不及请示时可由船长决定,在国外口岸则可联系外代解决。均应在抵港的最初时间尽快洽妥。
13. 厂修前,应与公司主管部门共同勘查和商定厂修工程项目然后制单送交大副汇总。
14. 修理、安装、更新设备时,应亲自或指派报务员在场配合,完工后应亲自调试、验收和签署单据。
15. 出航前应组织和督促报务员按技术管理规程中的出航前检查、维修的内容认真执行,并将情况向船长报告。
16. 大风浪侵袭前后,应组织检查设备、器材及其周围环境,并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17. 加强团结协作,经常向船长、政委如实报告工作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18. 交替时,应按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负责全面的交接班工作。
大 厨
一、 大厨在事务员领导下负责炊事工作。
二、 负责制订海日菜单并亲自配菜,安排好晚十时后工作的船员夜餐;负责配制糕点、清凉饮料、招待客饭和招待宴席。
三、 做好主付食、调味品、物料、用具等的增添计划提供伙食长采购和请领,并负责验收盘点工作,注意保持适当储备量;协助伙食长掌握伙食标准,杜绝浪费,不超支、不积压。
四、 负责贮藏和保管主付食品,经常整理、翻放,注意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防止损环、变质。
五、 以身作则,不仅搞好自身的清洁卫生,并应教育和督促其他厨工注意清洁卫生;接受卫生监督;制订操作注意事项,严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六、 负责管理和保持厨房、仓库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除虫灭害;注意养护好机动工具和防止泄水管堵塞。
七、 做好并督促其他厨工做好防火防爆安全;厨房炉灶使用中,人员不得离开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
八、 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善伙食质量,努力学习并指导其他厨工提高炊事技艺。
二 厨
一、 二厨在大厨领导下进行工作。在大厨登岸不在船时,二厨代替大厨工作。
二、 负责菜肴烹调,举行宴会时协助大厨制作中西菜肴。努力提高烹饪技艺,不断改进花色口味。
三、 经常保持个人、食品和饮具的清洁卫生,遵守操作注意事项,做好分管的洗涮清洁工作。
四、 参加厨房和仓库的清洁、整理、除虫、盘点以及其它工作。
轮机长
轮机长是轮机部行政负责人。负责部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轮机部新上岗人员的SMS熟悉职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在机务部门和船长的领导下,贯彻有关规定,执行技术定额,完成各项任务。
二、 对全船机电设备的技术管理和安全质量负全部责任。有权采取安全措施,制止违章操作,保证机电设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
三、 负责督促指导轮机部全体船员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操作规程、技术定额和劳动纪律,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应予批评教育和提出处理意见。
四、 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机电设备、年度预防检修计划,并按年度计划制定月度维修保养和自修计划。
五、 组织领导轮机部船员按月度计划进行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自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对机电设备的扩大自修。督导轮机人员做好设备修理的测量及检修记录,严把质量关,确保机电设备的正常使用。
六、 负责组织编制轮机部厂修计划修理单,掌握自修、厂修工程进度及修理质量,直接负责水线以下重点工程(轴系、螺旋浆、舵系、海底阀等)的验收工作。收集修船技术资料,做好各种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
七、 按时分析轮机日志上各动力装置的热工参数,领导轮机部船员搞好热工工作,提高动力设备热效率。
八、 审核燃润料、材物料、工具和备件的信用计划,督促轮机部船员作好领取、储存、保管和节约使用工作,按时审编报送燃润料及备件消耗报表。
九、 有计划地组织和领导轮机部船员的技术业务学习。对轮机部人员的调动、转正、定级、提升、奖惩等事项提出意见,并向船长和公司有关部门汇报。
十、 船舶进出港口、过大桥、船闸以及狭窄水道航行时,应亲自到机舱领导轮机人员的工作。
十一、 船舶遇险或发生火警时,应立即下机舱,指挥轮机人员全力抢救,接到弃船命令时,应组织轮机人员携带重要技术资料离船。
大管轮
大管轮在轮机长的领导下,协助轮机长做好轮机部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轮机长的指示,负责指挥安排轮机部人员的日常工作,并负责所分管的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管理主机、舵机、冷藏、空调、货油泵、轴系(未配机匠船舶的机修设备)等。保证所分管设备整洁和处于良好技术,督促做好机舱清洁工作。
二、 负责轮机部船员安全教育和督促其严格执行安全措施。监督教育轮机部船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三、 根据年度计划,负责编制月度及航次预防检修计划,按照保养检修分工,组织轮机部船员做好检修、保养、清洁工作。
四、 提出分管机械设备的厂修工程计划,督促轮机人员提出所分管设备的厂修工程项目,负责汇总,并提出自修计划,送请轮机长审阅。
五、 在厂修中,组织轮机部人员按时完成自修工程,并督导轮机员做好所分管设备的监修及验收工作,保证修理质量,做好各种记录,收集整理技术资料。
六、 督促轮机人员按时清点并正确统计备品、配件、润滑油材料、物料、工具、属具的数量。监督所属人员妥善保管、负责汇总申领计划,按月添报备品配件消耗月报表,负责检查验收所领料的数量和质量,正确填写备件质量反馈表。
七、 编制轮机部船员值班表,合理安排所属人员的工作。安排轮机部船员公休计划。
航行中轮流值班。停泊时轮流值护船班。
二管轮
二管轮在轮机长、大管轮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管理发电原动机、燃滑油的净油、驳油系统、造水机、空压机等设备,保证所分管设备整洁和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二、 提出所分管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厂修工程项目,送交大管轮汇总安排。领导由大管轮指派给他的人员进行工作,并帮助指导他们提高技术操作水平。自修或厂修时,负责所分管设备的修理质量。做好各项记录,并进行资料整理,按时送请轮机长审核。
三、 统计、保管所分管设备的备品、配件、专用工具。按时清点备件数量,填写船舶备件台帐,并及时向大管轮提出备件、工具的请领计划。
四、 航次结束,认真计算燃润料消耗,做到帐实相符。按月上报燃润料消耗报告表。
五、 航行中轮流值班,停泊时轮流值护船班。
三管轮
三管轮在轮机长、大管轮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管理辅锅炉、废气锅炉、各种泵、阀、油水分离器、污水的排放、车钟、汽笛、管路、暖气设备、甲板机械、救生艇发动机等设备,保证整洁和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
二、 每月提出所分管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预防检修计划,送交大管轮汇总安排,领导由大管轮指派给他的人员进行工作,保证按时完成维修保养工作,正确填写测量和修理记录,厂修时负责分管设备的修理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各项记录,并进行资料整理,及时送轮机长审核。
三、 统计保管所分管设备的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按时清点备件数量,认真填写备件手册。及时向大管轮提出备件、工具的请领计划。
四、 负责做好锅炉保养,正确化验和处理炉火,填写化验和处理报告。
五、 航行中轮流值班,停泊时轮流值护船班。
助理轮机员
一、 助理轮机员在大管轮直接领导与安排下,协助轮机员工作。
二、 按大管轮指示,协助机工长管理轮机部的备件、工具、物料目录清册,定期进行盘点和统计;按时填制申领、退料、报销等报表。
三、 按大管轮指派,带领机工进行养护检修工作,或者在航行中随轮机员值班。
四、 协助大、二管轮添装燃润油料工作。
五、 在双主机船上,船舶进出港时,经轮机长批准,可在值班轮机员的领导和监督下操纵其中一台主机。
六、 修船期间,按大管轮分派,作好自修、监修及安全防护等工作。
七、 持有轮机员职务证书的助理轮机员,当轮机员因故不能工作时,可按轮机长安排并经公司批准,临时代行值班轮机员职责。
机工长
一、 机工长在大管轮和值班轮机员的领导下,组织领导机工进行工作。
二、 负责编制机工航行、停泊值班表,经大管轮批准后执行。
三、 按机舱预防检修工作计划及大管轮的指示安排带领机工工作,开工前备妥工具和用料,布置妥任务并落实安全措施,加强现场检查和指导。
四、 督促机工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对新上船的机工进行安全教育,指导他们熟悉船舶工作特点、注意事项、应变部署及其各种器材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五、 负责管理轮机部的备件、工具、物料和目录清册(由轮机员专管除外),做好备件工具的保养工作,定期进行盘点和统计,并按时填制申领、退料和报销等报表。
六、 协助做好添装燃润油料。
七、 修船期间,按大管轮分派,做好自修、监修及安全防护等工作。
一级机工
一、 一级机工在值班轮机员和机工长的领导下,按值班表轮值或进行预防检修工作。
二、 参加轮值时,在值班轮机员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主机及附属设备的正常运转,执行值班轮机员指派的其它工作。
没有值班二级机工时,还应执行二级机工的值班职责。
三、 不参加轮值时,在机工长的领导下进行予防检修和清洁、除锈、油漆以及其它工作。如单独工作或带领二级机工工作时,应向机工长汇报工作情况。
四、 执行大管轮指派的其它工作。
二级机工
一、 二级机工在值班轮机员和机工长的领导下,按值班表轮值或进行清洁养护工作。
二、 参加轮值时,在值班轮机员领导下,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发电机组和付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等的正常运转;做好各种驳注、排污、净油、造水、清洁滤器、记录付机日志、以及班内各项清洁工作,执行值班轮机员布置的其它工作,注意各种油、水的温度、压力和电流电压等情况并记入付机日志,发现不正常情况或工作有疑难时,应及时采取正确措施并报告值班轮机员。
三、 不参加轮值时,在机工长的领导下进行清洁、除锈、油漆以及其它预防检修等工作,在一级机工带领工作时,应接受其指导。
电机员
电机员在轮机长和大管轮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领导电气人员对全船电气设备(不包括通讯导航和雷达设备)进行操作管理、维修、保养、清洁,保证其正常工作,组织电气技术业务学习和全船电气安全教育。
二、 除经常向轮机长、大管轮汇报电气设备保养管理情况外,应向机务部门汇报船舶电气设备运行管理情况,以及预防检修计划的落实等。
三、 制订所属电气设备的预防检修和维修保养年度、月度计划。组织领导电气人员按计划、按期地进行预防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船舶厂修时组织领导电气人员做好厂修事宜及修理质量验收工作。
四、 执行电气设备保养的有关规定,加强巡回检查,每天不少于三次。
五、 航前配合轮机员备车、重点检查配电板、舵机、主机遥控、电车钟、锚机、缆机等电气设备的适航情况。
六、 港内航行及经狭、浅、险要水域航行时,应下机舱值班,船舶停港或装卸时,要与电工轮值昼夜班。
七、 编制电气设备的备件领用计划,负责电气备件、工具、电工仪表的保管。
八、 正确填写电气日志,认真做好电气测量记录,并进行分析整理,妥善保管各种电气技术文件。
电 工
电工在轮机长、大管轮或电机员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对全船电气设备(不包括通讯导航仪器和雷达)进行操作管理、保养、清洁,保证其正常工作。
二、 无电机员船舶,协助轮机长、大管轮编制电气设备的修理计划;年度、月度、预防检查和维修保养计划;备件领用计划等,以及负责厂修工程检查验收,并负责电气设备备件的领退及保管。
三、 开航前检查配电板、舵机、电车钟、主机遥控、锚机、缆机等电气设备的完好情况、监督电气设备的正常使用。
四、 执行电气设备保养的有关规定,加强巡回检查,每天不应少于三次,按照月度及航次维修保养计划和设备运行情况,做好保养清洁工作。
五、 船舶进出港及狭、浅、险要水域航行时,应下机舱值班。
六、 无电机员的船舶,要协助轮机长填写电气设备的原始资料、修理记录、工作日志等。
机 匠
机匠在轮机长和轮机员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主机、副机、锅炉、轴系、管系、阀门、货油泵、起货机、绞缆机等设备的拆装和检修,担负车、钳工的基本工作。参加机舱、炉舱、泵舱及修理间的日常清洁工作。
二、 负责管理修理间、保管车床、钻床、砂床、电焊设备、量具及刃具。
三、 根据大管轮的安排,负责专用工具、备件、物料的保养管理工作。
四、 船舶进出港时到机舱协助工作,在开航和到港之前检查机、炉舱各阀门开关状态是否正确无误。
五、 协助轮机长和二管轮管理燃料,监督燃料补给的数量和质量,按日测量燃料和锅炉水舱,并向轮机长报告燃料和炉水存量。
六、 到港停泊时,根据值班制度轮值护船安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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